2015年5月20日全国首例同居关系涉家暴重大刑事案件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文聚焦该案解析法律层面的保障措施,从家暴中解脱还需保持理性,借助法律途径解决。【查看全文】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向父母借款购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出资方认为房屋归自己所有,另一方认为自己享有一半份额。实际上双方想法存在误区,本文就此解析一二。【查看全文】
当“分手费”披上“欠条”外衣时,主张偿还法院是否予以支持?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除了提交借据等证明双方借款关系外,还需证明该笔借款已实际支付。【查看全文】
沈某老来得子甚是欣慰,欲与原配离婚未果。情人周某眼见扶正不成,诉诸法院主张非婚生子的抚养权,又持借款谎称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要求沈某偿还债务,最终应拒绝测谎露出马脚。【查看全文】
“离婚不离家”,就是夫妻离婚之后,基于各种原因仍居住在一起。离婚之后仍居住在一起,纠纷自然难于避免,一方损害另一方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权利受到侵害该怎么办呢?【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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