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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化解QQ、微信等电子数据的硬伤

新《民诉法解释》明确了QQ、微信等聊天记录可作为电子数据向法院提交,然就证据的“真实性”方面其存在硬伤;对此,本文从网络聊天记录的效力着手,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查看全文】

日期:2015-03-0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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