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宁宁
在西方国家,注册结婚之前签订一份有关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在中国,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这样一纸协议太伤感情,小小的一纸协议却可能成为造成双方情感的隔阂。传统的观念使得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对未来充满着无限的憧憬;但同时,对婚姻危机也没有缺乏前瞻性的认识。而婚前协议,实际上是对未来可能的婚姻危机的一种未雨绸缪。毕竟,任何一对曾经山盟海誓的夫妻都不希望在分手时闹得剑拔弩张,对簿公堂,最终成为冤家对头。
“中国涉外家事法律网”建议您:虽然,签署婚前协议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但是,婚前协议的好处却是不必使双方婚后有太多顾虑和恐慌,一旦,两人不得不面临离婚时,双方也不必有太多争执,自然,可以避免给彼此造成更多的伤害和困扰,并且最小限度地因夫妻双方的纠纷给子女带来不必要的影响。
婚前协议签订的主要目的,不在于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及是否共有的性质,而是约定将来,即婚后双方在财产上是共同所有,还是各自所有,双方受赠,继承的财产是共有还是各自所有等。因此,签订婚前协议最重要的目的,不在于明确你们结婚之前,各自财产的归属,而是你们结婚之后,财产的分配和归属,以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当然,如果你们愿意约定婚前财产是否随着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发生归属的转化,这是你们的自由。
一般情况下,婚前协议应该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如果你是外籍一方,还要写下国籍,护照号码。
第二部分:自愿签订婚前协议的意思表示。
第三部分:协议的内容,也就是双方达成的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四部分:协议的收尾及附件,即争议解决、生效条件及日期等。
婚前协议的签署,需要双方相互坦诚、信任,平等协商,自愿公平地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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