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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跨国婚姻

日期:2015-01-14 10:37:36来源:中国涉外家事网评论:0浏览:

摘要:随着跨国婚姻的日益普遍,赵宁宁律师聚焦涉外婚姻所遭遇的坎坷及新发展,受邀撰写此文,并刊登于《法律与生活》杂志2012年4月下旬刊(第464期)。

      
 
        文/赵宁宁  编辑/吕娟、周倜       
      从韦唯当年带回国的一纸离婚证书,到弥漫在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庭上空的离婚硝烟,公众人物的经历将跨国婚姻从童话故事带回了现实生活。
       近年来,嫁洋女婿或娶洋媳妇的人数逐年增多,但跨国姻缘的破碎量也逐年上升。婚姻基础薄弱,婚后的文化、信仰、习惯等差异,日益凸显的“小三”问题,家庭暴力,都是打破童话的那只“锤子”。
       悬在跨国婚姻头顶的那只“锤子”,带给后来者的是理性。如今,在选择涉外婚姻的人群中,理性和对婚姻真谛的理解正在超越以往的功利性或名利性,涉外婚姻的稳定性呈现上升苗头。
       在一桩桩看似浪漫的异国姻缘中,所蕴含的不仅是甜蜜和幸福,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苦衷和不可预知的风险。
 
       1、跨国婚姻跨不过的坎 
       2012年3月22日上午9点,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和他妻子Kim的离婚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法庭再次开庭。这是李阳与Kim围绕离婚财产纠纷与子女抚养权的第二次庭审。随着法院调查出的李阳名下拥有至少23处房产以及其否认与Kim2005年在美国公证结婚的法律效力,可以肯定的是,这决不是他们最后一次对簿公堂。
       从2011年9月Kim第一次通过微博曝光自己遭遇丈夫李阳的家庭暴力以来,这桩曾经令人艳羡的跨国婚姻被撩开了真实的面纱。在中国丈夫李阳看来,他与美国妻子之间爱情的结晶——三个女儿竟成了他研究美国家庭教育的试验品,而自己曾经爱恋过的女人在他的眼里也“还原”成“一个令人绝望的美国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跨国婚姻的登记数量逐年增多,已涉及55个国家和地区。曾经被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是功利、崇洋心理作祟甚至是离经叛道的跨国婚姻的内核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异国情侣因爱结合,使得跨国婚姻增添了更多的浪漫气息。然而,随着韦唯、李阳等公众人物跨国婚姻的破裂,人们发现,在一桩桩看似浪漫的异国姻缘中,所蕴含的不仅是甜蜜和幸福,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苦衷。近年来,随着涉外婚姻数量的增加,涉外婚姻的离婚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以上海为例,2011年,上海市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较上年增长5%。
 
       跨国婚姻中存在哪些不为人知的酸甜苦辣?跨国婚姻跨不过哪道坎儿?
 
       坎一:爱情敌不过“水土不服”
 
        张燕是一位出生在中国西北某城市的女孩儿。在常人眼里,她很乖巧、贤惠且孝顺。2004年,张燕在一次国际研讨会上结识了来自加拿大某公司的代表Mike。Mike回国后,便给张燕发来了电子邮件。起初,只是礼节性地问候;逐渐地,双方的交流越来越多。 
        半年后,Mike被公司派驻中国上海,负责中华区的整体业务。通过三个多月的密切接触,张燕发现Mike是一个事业心极强且富有责任感的男人,这正符合张燕的择偶标准,两人情愫渐生。
        2005年年底,他们在张燕所在的城市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张燕为了Mike事业上的发展,毅然辞去了原来的工作,来到上海。
        双方在张燕老家办了婚宴,根据张燕父母的要求以及当地风俗,Mike购置了大量彩礼。婚后不久,应张燕父母的要求,双方在张燕老家购置了一套房产,二人各自出资支付了首付款,房产登记在张燕名下,并以张燕名字办理了贷款手续。银行还贷则由Mike每月将钱转入张燕名下的银行贷款账户中,房屋购置好后由张燕的父母居住。
婚后的生活丰富多彩,Mike经常带着张燕及其父母出去旅游,张燕的父母对这个让自己过上了体面生活的洋女婿也是由衷地喜欢,见人就夸自己的女儿有福气,嫁了个好老公。 
        2007年年底,张燕和Mike的儿子出生了。张燕的父母为了帮助他们照顾孩子,也搬到上海和他们一起生活。儿子的出生,给平静的生活带来了更多欢笑,也给原本和睦的家庭带来了诸多争吵。
        儿子出生后不到一年,张燕在父母的催促下提出让Mike在上海为她和孩子买套房子。可在Mike看来,现在住的200平方米的房子是公司提供的,只要他在这家公司任职,房子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实在没有必要花那么多钱再买一套,他无法理解中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房子。双方为此大吵,又打了半个多月的冷战,最终Mike没有出资购房。
       购房风波过后,孩子的教育问题又掀起了更大的波澜。Mike无法忍受中国式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对孩子的溺爱和管教方式。在他看来,应该让孩子从小明白道理,养成独立的意识,而不是事事都要由大人决定或代办。日积月累,Mike和张燕父母之间的摩擦越来越多,双方却又无法相互妥协。每次张燕对其父母和Mike之间作调解,均以张燕自己和Mike的争吵结束。能干又大方的洋女婿在张燕父母眼中已经变成了让人无法理喻的小气鬼和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
       2010年年初,Mike被公司总部调到杭州,二人从此分居。长时间的分居让张燕更加猜疑Mike,几次对Mike跟踪且到其公司吵闹,对Mike在杭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了极大的不良影响。最终,Mike向上海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因为婚前双方了解不够,婚后双方对彼此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不能相互容忍和接受,且张燕物质欲太强,双方虽经多次尝试,但无法改善彼此的关系,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张燕同意了离婚,儿子由张燕抚养,Mike可每周探望儿子一次,每年可以带儿子回国探亲一次,Mike每月向张燕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双方在张燕老家的房子归张燕所有。
        离婚后,双方均回复了各自的平静生活,却似乎比离婚前更加相敬如宾了。
 
       坎二:洋媳妇遭遇中国式家暴
 
       身在德国的Martina等了一年多,终于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虽然这份判决书还要再等上半年才最终生效,但是,在电话那头的Martina已经无法再掩饰自己内心的喜悦。高兴之极,她哭了……
事情要追溯到8年前。
       由于对中国文化的热爱,2003年,23岁的Martina只身来到上海留学,在上海某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她与同届的来自中国西南某城市的学习导演专业的李强相识并相爱。
       2005年,两人在拿到毕业证书的第二天,便去上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了。
随后,两人一起回到了德国。由于语言障碍,加之对工作机会的过分挑剔,虽然整日奔波于面试官之间,但手握硕士学历的李强却一直无法找到认为适合自己的工作;而Martina却一直鼓励他:“没关系,你这么优秀,一定会找到一份适合你的工作,现在的困难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
        恋爱期间的浓情掩盖了李强很多性格缺陷,当生活的残酷与现实来临时,李强终于暴露了他的本性。他无视Martina为家庭生活的辛苦奔波,开始对她百般挑剔和非难。双方的不和谐从最初的争吵,渐渐地演变成了李强对Martina的大打出手。Martina几度报警,李强甚至两度被警察局拘禁。面对李强的几度跪地求饶,心地善良的Martina一次又一次地给他机会。
         2006年年底,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但几个月过后,两人的争吵又开始了。后来,李强称自己因为语言的原因,无法在德国找到好的工作,建议两人回到中国,他一定能有机会大展身手。Martina出于对丈夫未来的考虑,便答应了,两人于2008年年底带着两岁大的儿子又回到了上海。
         Martina很快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但是,李强却恶习不改。他依旧做着大导演的梦,终日无所事事。Martina的劝告换来的往往是更加粗暴的拳打脚踢。好几次,在警察和居委会的调解下,李强态度较好地认了错。但好景不长,更加残忍的殴打相继而来,并且,李强还多次威胁Martina不许提出离婚;否则,就让她永远见不到她德国的母亲。
         2009年2月的一天,在一次争吵中,Martina的头被丈夫李强用木椅砸破。报警后,Martina在警察的安排下到医院验了伤,头部缝了7针。为了寻求帮助,Martina当天带着孩子住进了朋友家里,并在第二天来到了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中心寻求援助。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Martina找到了律师,最终拿起了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坎三:“土婚骗”瞄准老外的房产
 
       Alex已过花甲之年,离异过。在很多人眼里,他是一位和蔼的美国老人。虽然他在美国有一套房产,却需要每月向政府申领失业救济金,在当地并不是富庶一族。
2006年年初,Alex在网上结识了来自中国中部某城市的34岁女子刘岚。用Alex自己的话来形容,“她很会逗我开心,那时候,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等待可以给她打电话的时间”。半年过后,Alex决定来中国与刘岚见面。
       从2006年7月到2007年春节,Alex往返于中美两国之间一共4次,每次停留大约半个月时间,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2007年春节过后,两人便在刘岚的老家登记结婚了。婚后,Alex与刘岚在上海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了新生活。Alex没有工作,但他在美国申领到的救济金已足够两人过上富庶的生活。刘岚对Alex的生活起居也是照顾有加。很快,两人做起了以后生活的规划。Alex希望晚年能在美国度过。刘岚非常赞同Alex的决定,但她提到,自己从没有离开过中国,且什么都没有,恐怕自己到了美国会没有安全感。为了安抚刘岚,婚后第13天,Alex签署了一份赠与协议,“自愿将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某地址位于其名下的房产份额的一半赠予刘岚”。
        很快,两人回到美国,刘岚很欣慰地看到Alex的房产证书上多了自己的名字。接着,刘岚又提出,既然两人已经结为夫妻,为何Alex不帮自己申请美国移民呢?Alex觉得很有道理,便开始协助刘岚办理移民申请手续。由于需要刘岚在国内有财产担保才能申请到移民,Alex只好请求他美国的哥哥帮其凑足人民币60万元,先帮刘岚在老家买幢房子作为财产担保。钱很快由Alex美国哥哥的账户转到Alex在中国的银行账户,又由其账户转给刘岚。满心欢喜的Alex正期待着回美国的美好生活,然而,在他为刘岚整理物品时,突然发现了刘岚的移民申请材料中有一份关于刘岚婚史的记录,看来,当初刘岚声称自己未婚是虚假的。Alex本想质问刘岚事情的真相,刘岚却称,“能娶到我,已经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有什么资本来挑剔我?”
       面对刘岚的狡辩,Alex无可奈何。两个月过去了,Alex追问刘岚移民机构为其办理移民的进展情况怎样了。刘岚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后来,刘岚竟很少回家,手机经常关机。Alex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便去移民代理机构询问。结果被告知,刘岚早在一个月前就通知他们停止办理申请手续了。Alex顿时感觉自己似乎上当受骗了。但此时,他已不知刘岚人在哪里。
       后来,Alex决定先回美国一段时间。可就在他出境时,发现自己被限制出入境了。原来,刘岚在20天前就已经向上海某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与此同时,刘岚还向法院申请了限制Alex出境的申请。无奈之下,Alex只得到法院应诉。
正如Alex早已感知的那样,离婚最终的争议落到了财产的分割上,刘岚要求美国一半房产和Alex给刘岚的用于移民财产担保的60万元的所有权。最后,由于涉及美国房产的处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岚放弃美国房产份额,Alex不再要求刘岚返还60万元的担保款。
        拿到法院调解书的当日,Alex显得很轻松:“我终于可以回美国了,也不用再就自己的房子打官司了。”
 
       坎四:“洋婚骗”贪图土妞的钱财
 
        爱情不分国界。同样,骗取爱情的面孔也不分国界。
        小张是一名出生在浙江杭州的女孩子,不但人长得漂亮,且很能干。凭着自身的努力,她在上海有了属于自己的外贸公司,生意如火如荼,通过一次性付款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产和车。
        2004年,小张在美国参加某贸易洽谈会时认识了比自己年长5岁的美国男人David。David向小张介绍自己在美国经营一家旅游公司,且会经常来中国。David的绅士风度和优雅的谈吐以及他对中国文化的热爱,给小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年圣诞节,David飞到了上海。当他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到小张公司门口迎接小张时,小张顿时惊讶得不知所措。就这样,小张成了David的女朋友,David也顺理成章地留在了上海。
        双方的关系飞速发展,很快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两人的婚事遭到了小张父母的强烈反对。为了表决心,David说他愿意和小张签署婚前协议,放弃自己对小张的婚前和婚后的所有财产权益。小张觉得自己遇到David,是上天对自己的宠幸。
         2006年1月初,双方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在上海举办了豪华风光的婚礼。婚后没几日,David便称自己的公司突遇紧急情况需要回美国处理。小张看到David急切的样子,便立即帮他定了机票。回到美国当日,David便给小张打电话,称因自己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需要5万美元救急。听了David的话,小张二话没说,便转了5万美元给David。时隔没几日,David又来电话向小张索要钱款。沉浸在爱情中的小张义无反顾地又分别往David的账户上汇了3万美元和2万美元。David电话告知小张,待其公司事务处理妥当,便马上来中国与其团聚。
        其间,小张几次要求到美国去帮助David度过难关,都被David拒绝了。就这样,小张一等就是将近两年。起初,David还会给小张打电话嘘寒问暖。到最后, David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 
        在朋友的帮助下,小张对David进行了调查,才得知David早已离开美国,不知去处;而其在美国规模很小的旅游公司也早在他们结婚之前就破产了,David在美国再没有任何其他财产。
        2008年年初,小张向上海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David返还相应财产,她还向法院提交了David的出入境记录,并证实了双方分居已经达到两年之久。法院先后经过送达、公告等程序,历时一年半之久,法院支持了小张的离婚请求。但鉴于David没有到庭,小张保留了对财产的诉权。
        对于这段婚姻,小张感慨道:“我交了70多万元的学费,用了将近6年的时间,终于懂得了爱情、婚姻无儿戏啊。”(文中案例取材真实,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附:来自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一份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调查
 

占全部离婚案件比率 离婚原因 离婚诉讼特点
1%左右 ⒈婚前基础差,闪婚者居多
⒉婚后沟通不良,两地分居者居多
⒈中方为女性者居多,女性为原告者居多
⒉多数外方不出庭,起诉前夫妻双方已长期失去联系,因此多为缺席判决
⒊第一次起诉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况居多
⒋审理周期长
⒌要么无财产分割,要么财产分割情况复杂
 
 
 
        人们在选择涉外婚姻时,已经突破了以往的功利性或名利性态度,而更趋于理性和对婚姻真谛的全面深入理解,这促使近年来涉外婚姻的比例不断增加,涉外婚姻的稳定性也在不断加强。
 
       2、从功利到理性 
      在改革开放初期,涉外婚姻对于普通公众来说,还很陌生;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以及国际交流的增多,涉外婚姻逐步演变为今日的已为人们所能广泛接受的一种组建家庭的模式。所谓涉外婚姻,即指婚姻关系的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外国籍公民,或者婚姻关系缔结于中国境外等情形的婚姻形式。
 
      打破旧模式
      的确,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强,跨国婚姻或者涉外婚姻的比例也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日渐频繁而逐年增多。
同时,随着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在抉择涉外婚姻时,也较过去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根据笔者这几年来对涉外家事案件代理的经验,以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为例,涉外婚姻主要有以下不同或转变。
      组合模式突破传统,“中女外男”、“老夫少妻”的早期模式逐渐被打破十几年前,涉外婚姻几乎是清一色的“中女外男”型,且年龄差距大,“老夫少妻”居多,甚至有很大比例的夫妻在年龄上堪称两代人。可以坦白地说,这类婚姻中功利因素占据了婚姻缔结的主要原因。出于改善物质生活或是达到出国等目的,中国女性放弃了对对方年龄的挑剔,而专注于对方经济能力的考量或出国的便利。但近几年,涉外婚姻中的中外双方年龄差距在明显缩小,且“洋媳妇”也逐渐增多。根据笔者近几年代理过的涉外婚姻案件比例来看,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的 “中外结合”型婚姻占32%左右,在中国境外登记结婚的“中外结合”型婚姻占大约30%。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适龄男女婚姻观念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经济实力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选择涉外婚姻时更加理性和客观。
 
        婚前协议备受青睐
        几年前,婚前协议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个很新鲜很难理解且很伤情感的“怪物”。但是,当选择涉外婚姻不再是大部分中国女孩子改善生活和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时,更多的人倾向于不再把爱情掺杂更多的经济纠葛,婚前协议便越来越反映出人们在选择涉外婚姻时的理性思考和对爱情基础的重视。四五年前,笔者每年为涉外婚姻当事人双方起草的婚前协议仅为两三份;但近两年,每年数量增加到10份左右。
财产形式更加多样化
       与以往很多外国人只是短期在中国出差、访问或留学等情况所导致的涉外婚姻中财产形式单一化不同,越来越多的外国人与中国配偶方在中国结婚后,会选择在中国定居。婚姻关系更加持久,相应的婚姻财产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早已不限于以往的薪金收入,还包括房产、公司资产、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增加,甚至涉及境外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资产。
      
       男女双方地位愈渐平等
        早期阶段,笔者代理的涉外婚姻案件中,以外籍男方收入高为特点;而近年来,中国籍一方在学历、收入和职位等方面与外籍一方日渐趋平,甚至优于外籍一方。虽然仍有部分中国女方结婚后由于照顾孩子等原因承担起了相夫教子的角色,但是,更多的会选择保持职业女性的身份,并保持独立平等的家庭角色分工,而不是“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选择涉外婚姻的目的和主观思想的变化。
 
     “水土不服”及“小三”问题凸现
        实际上,以上几点变化,不但反映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飞跃发展所带来的人们物质观念的转变、男女平等观念的提升,同时也折射了人们对待婚姻尤其是涉外婚姻的理性态度。但是,无论怎样,离婚是婚姻问题中无法避免的话题。如果说在过去,非出于感情目的结婚,婚后因分居两国或以嫁给老外为出国手段等导致的离婚居多的话,那么近几年来,根据笔者代理的涉外离婚案件分析,更主要的离婚原因集中于各国文化底蕴、历史传统、价值观念、家庭观念的差异以及婚外情等原因。根据笔者近几年代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的总结和分析,涉外离婚一般由以下几种原因导致: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一直以来是备受全球关注的社会问题。据调查,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三成比例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问题,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而涉外婚姻中,因家庭暴力导致双方最终离婚的情形相对比较少。但无论数量的多少,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男女双方在家庭地位、相互尊重程度等方面存在缺憾。
骗婚。骗婚已经不是涉外婚姻中的新鲜事物。所谓“骗婚”,即以缔结婚姻为手段从而达到取得对方钱财或达到一定不合理目的的行为。这种欺骗行为显然违背了婚姻缔结的宗旨。但不论是老外遭遇中国式骗婚还是中国人遇到洋婚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人们观念意识的提高,已经在呈现减少的趋势。
     “水土不服”。所谓“水土不服”,实际上是涉外婚姻无法在文化冲突下寻找到平衡稳定的支撑点、从而无法继续维持的状况。“水土不服”导致的涉外离婚,相对所占比例较大,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占据近40%~50%之多。
     “小三”问题。 笔者代理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婚外同居等原因导致离婚的,占据近30%的比例。而且这类涉外离婚案件大多发生在两类女性的身上:要么女性事业成功,在家庭生活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要么女方没有工作,经济上完全依赖男方,且对家庭经济状况一无所知,家庭生活中处于完全弱势地位。这两种情形带来了因婚外情等原因造成的离婚比例居多。这两种情形造成离婚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缺乏有效的沟通或者没有沟通。
 
       更趋于理性与稳定
       对于离婚的处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也较国内离婚案件有着明显的区别。
离婚方式不同。国内婚姻的缔结只有一种,即男女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而涉外婚姻中,除了中外双方在中国民政局登记结婚外,还有其他的婚姻缔结方式,例如中外双方在国外注册结婚、中国籍双方到国外注册结婚以及外国籍双方在中国民政局登记结婚(目前上海存在)。涉外婚姻缔结模式的不同,也造成涉外婚姻解除方式的区别。以中外结合模式且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为例,若双方在中国民政局登记结婚,则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若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能选择到法院通过调解程序解除婚约。
       财产跨域情况多。由于涉外婚姻中一方为外国籍,涉外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方面除了中国境内财产的处理,往往还涉及境外财产的查明、处理。在具体处理方面,对于中国境内的财产,中国法院可以直接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愿予以处理;而对于境外部分财产,则需要参考财产所在国法律、当事人双方意愿等多重因素予以对待。
       子女抚养问题。涉外离婚案件中,鉴于国籍身份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在处理子女问题时, 更容易理性处理。相对来讲,双方协商解决,而不通过中立的第三方及法官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情况居多。
       涉外离婚的处理周期相对较长。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没有具体规定,而事实上,涉外离婚案件也往往存在一方当事人不在中国的情形,法院需要经过域外送达甚至公告等程序,这样算下来,一审判决的生效至少要历经一年半至两年之久。
       实际上,无论涉外离婚要历经漫长的诉讼周期,还是要面对艰难的域外取证,都不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所希望看到的或者所能预想到的结局。相对而言,人们在选择涉外婚姻时,已经突破了以往对涉外婚姻的功利性或名利性态度,涉外婚姻也较之以往更加持久,这些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由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转变所形成的人们对于涉外婚姻态度的转变。人们对待涉外婚姻的理性态度和对婚姻真谛的理解,必然会促使涉外婚姻的比例不断增加,涉外婚姻的稳定性也会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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