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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居民首次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参与庭审

日期:2015-03-22 14:58:39来源:中国涉外家事网评论:0浏览:

摘要:2015年3月17日上午,香港籍居民赖亚力首次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这也是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全国法院参与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2015年3月17日上午,香港籍居民赖亚力首次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了一起涉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这也是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在全国法院参与开庭审理的第一宗案件。

 

图左一为香港籍人民陪审员赖亚力,徐广钧摄;图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 
    
        促成如今第一起港澳籍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还缘于去年广州市南沙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南沙新区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过推荐审核等程序后,连赖亚力在内的6名港澳籍居民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正式参与庭审前,他们都接受了南沙法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力、民事案件诉讼规则和证据审查、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等程序,也曾现场观摩庭审。

       据《人民法院报》记者采访了解,赖亚力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副总经理,由于其分公司在广州南沙,故长期在南沙工作和生活。此次庭审前,南沙法院通过随机抽选,确定了赖亚力为人民陪审员,并与赖亚力的工作档期进行协调,最终商定了开庭时间。在开庭一周前,审判长就通知赖亚力到法院进行现场阅卷,合议庭成员就案情和审理思路进行讨论,还向赖亚力解释了大陆的举证制度,因此案件正式开庭时一切井然有序。

        在庭审现场,赖亚力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发言,从租赁合同内容出发,根据案件事实向双方进行发问,对“双方如何约定被告延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涉案厂房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租金税收由谁承担”等关键问题,经过几番调解,本案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文部分内容参阅《人民法院报》,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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