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27 09:13:03来源:评论:0浏览: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安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在一次纠纷中女方离家出走。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个性,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在今年3月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了诉讼的意愿。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据报道,这是四川省法院首次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
上一篇:离婚案索赔多涉出轨与家暴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7层 联系电话:86-21-39191353
涉外家事律师(版权所有)2010-2016 网站备案:沪ICP备11028562号-2
本站律师:赵宁宁 律师 电话:138 1651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