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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当日越南新娘跑了 跨国婚姻起诉离婚至少需两年

日期:2015-01-07 20:51:52来源:泉州网——东南早报 评论:0浏览:

摘要:认识5天就结婚,大婚当日越南新娘跑了,跨国婚姻结出一串烦恼,要离婚至少耗两年!

       
    结婚当日,越南新娘阮某从新郎苏某眼皮底下跑了。好不容易结了婚,没过上一天夫妻生活,苏某不得不向德化法院递交诉状,请求离婚。而更麻烦的是,这桩跨国婚姻到最后离成,估计要两年的时间。

    遭遇——结婚当日 越南新娘不见了

    苏某是德化葛坑人。葛坑离县城还有很远的路程,地处偏僻,经济较不发达。苏某今年已经37岁,相了几回亲,一有姑娘听说他是葛坑的,就摇头说不。

    今年3月1日,经过中间人的介绍,苏某认识30岁的越南姑娘阮某。阮某手持越南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其他合法证件。接触5天,苏某就迫不及待地带阮某赶到福建省民政厅,办理婚姻登记,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拿到结婚证,苏某高兴不已,还没等他们启程回德化老家庆贺,新娘阮某说要上厕所,一去再也不见人影。苏某左等右等,没等回阮某,最后只好一人沮丧地回家。

    无奈——先离婚了 才能再结婚

    等了一日又一日,新娘没有再回到苏某的家里。他想,这样等下去,恐怕一辈子都要打光棍。

    按照法律规定,苏某没跟阮某离婚,就不能再结婚,于是他想要与阮某离婚,但找不到妻子无法协议离婚。近日,他一纸诉状将阮某告到德化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与阮某离婚。

    德化法院受理苏某的案件。

    法院——程序繁多 离婚要耗两年

    经办苏某离婚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这起跨国离婚案件,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因为法院也难以找到新娘的下落。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参与诉讼。

    在审理中,法院发现法律文书的涉外送达也是一个难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依照所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德化法院据此对阮某进行送达,将请求书和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附上越南文或英文文本,送交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由中院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最高人民法院,最后由最高法院送司法部转送给越南指定的中央机关。

    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的涉外送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苏某离婚还需耐心地等待,估计要两年才有结果。而普通的离婚案件,半年左右就可解决。

    提醒——跨国“闪婚”要谨慎

    据悉,在苏某起诉离婚后,德化法院又陆续受理几件类似的离婚案件,都是跨国婚姻。

    据介绍,在几起离婚案件中,除阮某外,其他越南新娘结婚后在男方家里,只待了几个月甚至只有几天就离家出走,法院处理这些离婚案件要费很多心思。

    德化县法院在调研时发现,一些越南女性期望嫁到国外,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因此,在婚介所里,一批又一批的越南农村女子等着相亲,看上了,语言不通、没有感情也没关系,花几万元领了结婚证就能带姑娘回家。但实际上,男方花的钱大部分是给了中介,女方只能拿到很少的一部分。而且迎娶越南新娘的中国新郎多半经济状况也不好,部分不满意婚姻状况的越南新娘,来到中国后干脆离家出走。

    法官分析认为,近年来,异国婚恋关系逐渐增加,但文化、风俗、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常常为异国婚姻制造困难。因此在缔结异国婚姻时,双方都需谨慎,多一点了解,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应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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